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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太原5月21日电 日前,山西省发布第2号总河长令,从六方面提出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具体要求。5月20日,山西省水利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对此作详细解读。
据山西省水利厅厅长龚孟建介绍,2号总河长令于5月17日签发,从防洪保安全、节约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绿色水经济、先进水文化六方面明确要求,推动全省幸福河湖建设再上新台阶。
2号总河长令首条提出强化底线思维,抓实防洪保安全。山西将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的目标,统筹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治理,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两手发力,全面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
山西汾河二库资料图。(山西省水利厅供图)
龚孟建表示,把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摆在突出位置,山西将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为此,山西省水利厅将全方位节流,优化存量;多渠道开源,扩大增量,具体措施包括深入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市节水降损,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等。
同时,山西把保护修复生态环境作为首要目标,打造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统筹水源涵养与河湖生态修复,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山西还将强化综合治理,创建宜居水环境,持续推进农业面源、工业、城乡生活和尾矿库污染等综合治理。
汾河入黄口资料图。(山西省水利厅供图)
以绿色理念作为发展水经济的基本要求,山西将强化产业驱动,发展绿色水经济,强化市场化运作,探索推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现路径。
此外,山西将推动水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具体包括加强古灌溉等水文化遗产保护;围绕沿河流域文化元素和特色主题,打造丰富多元的流域文化景观、景点、景区,为群众提供河湖岸线无障碍通道和亲水、近水活动场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