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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省总工会印发《关于做好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助力释放消费潜力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6月30日前,基层工会可按照不超过500元/人次的标准发放消费券。
据悉,该举措旨在落实省政府关于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的有关要求,充分彰显各级工会组织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担当作为,为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发展贡献工会力量。通过鼓励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多种职工文化、体育、餐饮、交通、春游、助农等活动,充分发挥职工消费杠杆作用,释放消费潜力,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通知》提出,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工会可发放文化、体育、餐饮、交通等服务消费券,消费券核销对象以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主。鼓励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会积极参与。此次活动为一次性政策措施,基层工会在年度集体福利标准外,可统筹使用会员会费、工会经费、行政和上级工会补助,按照不超过500元/人次的标准发放消费券。
按照要求,各级工会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认识做好工会助力释放消费潜力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市、县级工会要加强工作指导,可结合实际对基层工会开展促消费活动给予专项补助。(郑报全媒体记者 董艳竹)